●探亲访友(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)
a)填写2份黄色申请表并贴上下班张照片;
b)有效护照(计划的旅行期结束后至少还有3个月有效期);
c)邀请信;
d)医疗保险凭证;
e)承担旅行费用(路费和逗留费)证明。该证明可以是经济担保书,它须由居住在德国并承担旅行费用者填写并经公证。该书可在德国驻华使馆或德国的外国人管理局取得;
f)贴有照片并附上译文的亲属关系公证书、(本条适用于探亲);
g)被访者有效签证、护照复印件。
●商务签证(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)
a)填写2份黄色申请表并贴上1张照片;
b)有效护照(计划的旅行期结束后,至少还有3个月有效期);
c)德国伙伴单位邀请信,内容包括:在德逗留日期(只需写明某月中的几周或几天),若邀请单位承担交通费和逗留费用,也需写明,邀请单位负责办理医疗保险,如中方承担这项费用,申请签证需说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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